人民日报:组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机构后,36人干了原来234人的活
4月6日出版的《人民日报》,头版刊发了题为《营口 监管执法实现“多帽合一” 》的文章,介绍了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管委会推出的“16+X”集成化监管执法创新做法。全文转载如下:
“今年春节过得安心!”作为一家涉及家具漆、危险品物流等业务的企业领导,辽宁宝山生态涂料有限公司董事长丛立学感叹道。过去每到年前,安监、环保、消防、公安等10来个部门都要挨个来,企业反复接待,“现在一次性接待十几人的检查队伍,一遍全完事。”
部门分割、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问题,一直是困扰企业、影响营口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去年10月,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管委会推出“16+X”集成化监管执法,组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机构,集中行使工商、质监、环保等16个部门的相关行政职权和片区管委会承接的其他监管职权,对多种检查项目、时间统筹安排,实现“一支队伍,一次出动,全面体检”。
监管执法“多帽合一”,关键要实现各执法部门的职能整合和流程再造。营口片区按照“求大同、存小异”的原则,形成了执法主体、执法文书、执法程序等“十个统一”。原来,16个领域涉及法律法规规章近千部、法定职责近两千项、处罚程序规定891条、行政处罚文书579种、执法人员234人;实施“16+X”集成化监管执法后,统一整合形成权力清单1469项、行政处罚程序70条、执法文书66种,执法人员36人。
“多帽合一”是用有效的“管”保障有力的“放”。过去的分段监管,要么缺位,要么重叠;“16+X”集成化监管执法不仅填补了监管环节连接处的“真空”,也明确了包容式监管的基本原则。即对一般性生产经营行为和非主观故意、轻微违法行为实行监管容忍,对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领域实行监管严控,真正实现政府职能转变。
以监管体制创新为新的标志,营口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近年来,营口充分利用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大胆制度创新,形成可复制典型案例25项。市审批局整合34个委办局办理事项,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复制自贸区“46证合一”审批制度,节省全市企业5/6的办事时间。好的营商环境,带来好的“经营”业绩:2017年,营口新增市场主体增长1/3;注册资本金增长488.3%。营口综合保税区去年12月获得国务院批复,成为东北沿海唯一综合保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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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X’集成化监管执法,即营口片区管委会设立市场综合监管机构,集中行使工商、质监、食药监、价格、商务、旅游、文体新广、知识产权、安监、环保、国土、交通、人防、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和劳动监察等16个部门的相关行政职权和片区管委会承接的16个部门以外的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职权,通过执法主体、执法服装、执法证件、执法文书、执法程序、自由裁量标准、风险分类监管模式、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和举报奖励办法等‘十个统一’的形式,实现各执法部门的职能整合和流程再造的‘化学融合’。
一、推进机制再造,明确责任主体
在营口片区管委会内部设立市场综合监管机构,集中行使工商、质监、食药监、价格等16个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市场综合监管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权责清单,逐项明确行政权力的名称、职权类型、权力来源、实施依据、责任依据,主动向社会公开。同时,按照市场综合监管的机构状况、职能定位和工作需要,统一执法证件,明确执法范围,配发统一的新式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制服和标识,确保经营者、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清晰识别、接受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并对其实行监督。
二、推进规范执法,实现文书、程序、标准统一
统一执法文书,将16个领域的579种处罚文书统一整合为营口片区管委会66种执法文书。统一执法程序,根据16个行政执法机关各自的处罚程序规定共计105章891条,对共用程序进行精简合并,对特殊环节执法程序参照相关规定进行创设,整合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程序文本共9章69条。统一自由裁量标准,集中梳理涉及16个部门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近千部,梳理处罚条款1500多条,对国务院部门和省市行政机关已经界定的条款予以保留,对没有界定的条款参照外地做法和执法实践逐条细化行政处罚适用种类标准和创设行政处罚幅度阶次,确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科学统一和可操作性。
三、强化风险防控,实现监管统一
对监管区域内各类市场主体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点行业,制定统一的风险清单,赋予风险项目相应分值,形成对应企业风险等级,实行分类监管。同时,统一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将日常监督管理统一为‘六种方式方法’:即约谈劝勉、书面检查、随机抽查、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委托检测和专项检查。根据监督检查的结果,分别采取书面反馈、发放证明文件、责令限期整改、作出不合格结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将未实际履行承诺的诚信承诺人列入‘黑名单’、依法公开检查处理结果等七种处理方式。
四、创新联动机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设立营口片区举报奖励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营口片区财政金融部门负责奖励专项资金的日常管理,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举报奖励分为三个等级,且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一是按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的1%—6%给予奖励。二是不涉及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的违法行为,但举报内容属实,可视情形给予200—2000元奖励。三是被举报的违法行为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且追究刑事责任后,原移送部门对查证部分进行奖励。
五、实行‘互联网+’监管模式,提高监管和执法效能
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搭建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推动监管方式向专业化、智能化转变,建立标准化、跨部门的协作流程和互动机制,实现‘互联网+’背景下的监管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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